根据《乐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乐人发〔2006〕14号)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
www.7ahr.com)了解,本次将招聘14名农业相关专业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主管部门 |
招 聘 单 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范围 |
应聘资格条件 |
名称 |
单位性质 |
招聘总数 |
名称 |
类别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年龄 |
沐川县农业局 |
下属事业单位 |
财政全额拔款 |
4 |
果蔬技术员 |
专业技术 |
1 |
全省范围内在职、非在职人员 |
园艺类、作物类 |
普通高校本科以上 |
18-30周岁(1981年7月6日以后出生,1993年7月5日以前出生) |
茶叶技术员 |
专业技术 |
1 |
土肥技术员 |
专业技术 |
1 |
农业资源利用类、作物类 |
植保技术员 |
专业技术 |
1 |
植物保护类 |
沐川县林业局 |
片区林业工作站 |
财政全额拔款 |
6 |
林业员 |
专业技术 |
6 |
全省范围内在职、非在职人员 |
不限 |
林学类大专以上(非林学类专业限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沐川县畜牧局 |
乡镇畜牧兽医站 |
财政全额拔款 |
4 |
畜牧兽医 |
专业技术 |
4 |
全省范围内在职、非在职人员 |
畜牧学类、兽医学类 |
大专以上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完全符合《2011年沐川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自愿在应聘岗位服务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所应聘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
沐川县人力资源市场(沐川县中桥街165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填写《沐川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应聘者缴纳笔试费每科50元。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进入下一考试环节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1年7月12日15:00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得代领。
四、开考比例、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计算
(一)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岗位的开考比例,经县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放宽到2:1)。如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经公招领导小组研究,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和专业知识(卷面分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30%。(成绩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2011年7月13日上午进行,8:30-10:00考试《公共基础知识》,10:30-12:00考试《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30%+笔试加分
五、加分政策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本通知第二条各项政策适用于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报考县(市、区)和乡镇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必报名时交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工作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未在规定时间(2011年7月4日-6日)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六、笔试折合成绩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1年7月15日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党政网和绿色明珠网(www.muchuan.cn)公布。
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1、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1年7月18日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上公布。
2、进入面试的人员7月18日14:00-16:30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及毕业证、学位证到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公务员管理股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于7月18日16:30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聘用环节。
3、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后,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1年7月19日上午8:30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培训,面试培训结束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8:30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4、因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出现空缺的或因面试人员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考生的总成绩于2011年7月20日下午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绿色明珠网(www.muchuan.cn)和党政网公布。
八、体检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待定。
九、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政审证明材料,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人员进行政审。
十、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党政网和绿色明珠网(www.muchuan.cn)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十一、审批
经公示无不良反映的,按程序进行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
因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县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考试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考生在每一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有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沐川县监察局:0833-460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