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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邑县2011年面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定向招募“一村两名大学生”公告

更新时间:2011-07-22 热度:2479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成都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就2011年面向大邑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定向招募“一村两名大学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募岗位、数量和服务期限
(一)2011年面向大邑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定向招募“一村两名大学生”60名。
  (二)志愿服务期为两年。
二、招募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招募对象:大学入学前具有大邑县户籍,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2009年至2011年毕业生。如遇申报人数超过本次招募数量,则按本人毕业时间从近到远依次招募,额满为止。
  (二)申报条件:
    1、经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经认定为残疾人的高校毕业生;
3、地震中父母死亡(失踪)或丧失劳动能力、房屋完全损毁的高校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申报。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三、招募程序
   (一)申报阶段:
1、申报时间:2011年7月18日——7月31日
2、报名地点:县项目办(设在团县委办公室,联系电话88222592、13308066863)
3、所需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或直系亲属《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失地农民再就业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以及《乡镇、村(社区)、社三级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3张。
(二)调查审核阶段: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团县委将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对申报大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
(三)体检阶段:根据调查审核材料结果按大学生毕业时间从近到远确定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
(四)公示阶段: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团县委根据申报、审核、体检情况,确定拟定向招募人选并在大邑公众信息网(www.day.gov.cn)、大邑县党政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后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并公布正式定向聘用人员名单。
(五)培训上岗阶段:公示无异议后,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团县委将组织招募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上岗后与所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四、有关待遇
  享受成都市“一村(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的各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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