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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1年大方县农业相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1-07-30 热度:625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6号)和《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本次将招聘6名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完善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单位 职位名称 职位类别 职位代码 招考人数 学历 专业
大方县生猪畜禽定点屠宰办公室 工作人员 A 01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英语、英语教育、应用英语
工作人员 A 02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秘书学、公共关系与文秘
工作人员 A 03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不限
大方县农牧局 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 A 01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园艺技术(果树、蔬菜)
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 A 02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作物生产技术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 A 03 3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动物防疫与检疫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县内2011年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护理专业人员,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考试,但必须在本年内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录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1993年8月1日前出生),报考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医生职位的在大方县从事防疫保健工作且具有乡村医生资格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资格条件,身体健康,适应拟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发布公告时间:2011年7月28日—2011年8月6日。
报名时间:2011年8月7日—2011年8月10日。
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乡村医生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5张。
2、具备乡村医生资格者需提供县级卫生部门证明其在大方从事防疫保健工作的证明。
3、按规定收取报名及考务费。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下载打印。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驻矿安监员职位、乡镇卫生院职位按1:2比例),该职位招考计划按比例削减或取消。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8月13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报名收据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按类别实行分类考试。各类笔试科目如下:
A类笔试科目:《综合知识》(100分)、《职业能力测试》(100分)。
B类笔试科目:《医生专业知识》(100分)、《职业能力测试》(100分)。
C类笔试科目:《护士专业知识》(100分)、《职业能力测试》(100分)
笔试时间:2011年8月14日
上午09:00—11:00《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30—16:30《综合知识》(A类)、《医生专业知识》(B类)、《护士专业知识》(C类)。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参加面试。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8月26日至2011年8月27日。
2、面试时间:2011 年8月28日,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所需人数,以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驻矿安监员职位和乡镇卫生院职位按1:1.5比例)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面试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进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询并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
七、加分规定
(一)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
1、本县内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在笔试总成绩总分中加10分。
2、 凡参加毕节地区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均可享受加分:一年以上不足二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三年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
3、本县内农村(农业户口)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
(二)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因公殉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或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或贵州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地主管部门或贵州省“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和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引导工作办公室共同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农村(农业户口)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依据。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2011大方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加分申请表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下载打印,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frsj.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
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八、体检
体检时间:2011年9月2日上午8时。
体检报到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招聘职位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如遇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列为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在招考方案规定的时间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由本次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成绩依序递补。
九、考核
经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具体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时,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列为考核对象。
十、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及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影响聘用反映的,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报人事部门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考生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县内任何聘用考试。
十二、未尽事宜由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5251738(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5221501(大方县监察局) 
报名表.doc 
加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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