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10〕148号)文件精神,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决定公开遴选长寿区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长寿区农委将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用。
二、遴选人数
遴选单位 |
单位性质 |
遴选人数 |
遴选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条件 |
联系人及电话 |
长寿区农委 |
行政 |
1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汉语言文学教育、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文秘(学)、秘书(学)、新闻学类 |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
男性 |
邓胜兴 40405558、13637781694 |
1 |
农业类专业 |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7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的) |
三、遴选范围
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长寿区民警除外);2009年选派到各区县(自治县)在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及选调生(长寿区除外),现已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的。
四、遴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9月1日),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六)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长寿区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手续: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系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长寿区遴选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1份(附件2,在本《简章》中自行下载,并填写盖章,贴上1寸免冠照),工作简历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长寿区监察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二)面试
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根据遴选岗位情况组织面试考核工作。面试方式另定。面试时间:9月18日上午8∶30。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进入笔试的资格。
(三)笔试
笔试比例为1∶3。笔试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经确认自动放弃笔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成绩100分。笔试时间9月18日下午15∶00至17∶00。笔试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9月19日上午。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转任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考核。
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在2011年9月底前结束。
(六)办理转任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确定拟转任人员名单,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要严格遴选条件和遴选程序,自觉遵守遴选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经发现,取消其转任资格并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0661621 40281924
附件
报名推荐表 附件
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