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云南省人才招聘大会暨云南人才市场营销、技术及管理大型人才招聘会邀请函
尊敬的用人单位:
为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活动,贯彻落实《关于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41号)的有关要求,充分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与就业推荐服务,在省人事厅的领导下,云南人才市场将于2008年11月18日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云南省人才招聘大会暨云南人才市场营销、技术及管理大型人才招聘会”。具体情况函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云南人才市场
二、参会时间:2008年11月18日(8:30开始)
三、参会对象:
1、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科研院所及各类非公经济的用人单位。
2、个人:各高等专科院校硕、本、专科毕业生,在职各类专业技术人。
四、提供服务:
1、本次招聘会动态将在省内主要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媒体,以及“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发布。
2、每个摊位每天免费提供两份工作午餐及饮用水。
3、制作A3幅面招聘海报(单位自制招聘广告可按长×宽=1.2×1.0㎡幅面用轻型板材或软质材料制作)。
4、后续服务:招聘会结束后十天内,参会单位可凭我市场的《微机查询券》免费查询云南
人才市场人才信息库一次(招聘会当日不可查询);我市场将通过“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发布招聘单位的职位需求信息。
五、参会报名办法:
1、非会员单位:在交流会前十天,到云南人才市场服务大厅办理摊位申请手续。(各单位申请摊位时,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资质证明原件及介绍信,填写《云南人才市场摊位申请表》;非昆明地区的单位还需提供单位所在地人事行政部门或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同意其异地招聘的许可证明)
2、会员单位:a、可在交流会前十天登陆www.ynhr.com云南人才网预订,网上预订单位可自选摊位、招聘信息可直接上传。b、单位不便上网可以传真(fax)方式预定交流会摊位,不可选位。c、可在当场交流会结束后到三号窗口预订。
六、收费标准:
1、非会员单位每个摊位收费300元。参会费用请在申报摊位时到云南人才市场一楼服务大厅直接交费,或于2008年11月17日前汇款至云南人才市场,并注明汇款项目“全国人力资源市场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云南省人才招聘大会暨云南人才市场营销、技术及管理大型人才招聘会”。开户银行:昆明市农行五成;收款单位:云南人才市场;帐 号:24-010601040000146。
2、会员单位按照合同场次扣除一场。
3、会员单位预定参会后又无故不到会,每次我们也将扣其相应场次1次;会员年累计5次预定参会又无故不到会的,我们将终止其以后交流会的预定资格。(无故不参会的认定标准:截止该单位所预定的交流会前一天下午17:00,未以传真方式取消的)
4、2009届高校毕业生可凭学生证免费参会。
七、参会地点及联系方式: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