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普格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普格县将于近期公开招聘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
www.7ahr.com)了解,本次将招聘2名畜牧相关专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方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专业要求
普格县畜牧局畜牧站
专业技术岗位2人
开考比例3:1,招聘范围全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动物检验、实验室检验、动物医学、畜牧兽医专业。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1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以及符合职位要求的非在职人员,年龄在18岁——35周岁(1976年1月1日——1993年1月1日期间出生的)。具体详见附表。
四、应聘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址:
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3办公室。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1年9月14日至16日
(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3、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
4、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考试科目: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6、开考比例:
笔试报名人数与拟考职位数之比不得低于3︰1。
7、领取准考证:
2011年9月23日18︰00前;届时凭本人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有效户籍证明(户口簿等)在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3办公室领取,考试当日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8、笔试地点:
按准考证确定的地点。
9、联系方式:
电话(0834)4773007;联系人:张建华。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报名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2寸免冠近照2张。具有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后先由用人单位初审,再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应聘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报名需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3、需加分的应聘者在报名时提供由服务地组织、人社、共青团等部门出具的相关依据(须加盖鲜章方能有效)或有关证件。
4、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造成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时间:
2011年9月24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四)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1分。
(2)截止报名时,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以上加分可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截止报名时,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社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在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4)加分注意事项: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务于2011年9月16日18︰00以前,持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材料、服务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临时身份原件及复印件送交至报名点审查,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五)公布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2011年9月26日以张榜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向考生及社会公布笔试成绩(加分排名情况一并公布)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1、面试比例及缴费:
招考职位按面试人数2︰1比例进行。若出现特殊情况,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每人缴面试费80元。
2、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1年9月27日18︰00前组织面试报名;面试时间为2011年9月28日至2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成绩为100分,计入总成绩按40%计算。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
4、报考同类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适时以张榜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向考生及社会公布面试及总成绩。
(八)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报考同类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包括尿检);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时,按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确定,若笔试成绩同样并列时,从业条件优异者优先。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政审:
考生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政审材料。
(十)递补:
同一职位聘用人员因本人自愿放弃,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可在出现上述情况30日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总成绩排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递补对象。
(十一)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确定招聘人员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按照《凉山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和正式聘用须服从组织安排,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普格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中专学历、专科学历的经聘用后,须在五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证;本科学历的经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执业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应考者一经聘用,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相关工资及福利待遇;聘用后,在普格县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未满者不得调离本县或考调外县。
六、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普格县招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局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4-4773820(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