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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公告

更新时间:2011-11-15 热度:3949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推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筑党发〔2009〕13号)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贵阳市“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工作方案》(筑委厅字〔2009〕4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1年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88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从事为期2年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188名(其中:云岩区74名;花溪区18名;白云区16名;修文县15名;开阳县11名;息烽县5名;清镇市34名;金阳新区15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贵阳户籍的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毕业2年以内尚未就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选聘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社区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自愿到社区基层工作;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曾受过记过或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3日—15日(9:00—16:00)。
    报名地点: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延安中路88号)
    资格认证:
    资格认证在报名现场进行,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除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村级组织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政审证明。
    通过资格认证的报名人员须填报《贵阳市“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提供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三张。
    就业困难或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认定证明;参加“西部计划自愿者服务行动”、“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或其它志愿者活动,履行完协议并获得相关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需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发放准考证:报名确认后,由市“引导办”统一制作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11月18日(9:00—16:00)到市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笔试工作由市统一组织。笔试时间:2011年11月20日上午9:00—11:00。
    公布成绩及组织选拔:11月25日公布各区(市、县)进入体检程序的最低分数线。
    各区(市、县)根据笔试成绩结合实际情况可采取面试、审核等方式进一步开展选拔工作。
    体检培训:经选拔进入体检的人员于12月中旬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贵阳市“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体检标准》执行。
    政审:各区(市、县)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工作,确定拟选聘人员报市“引导办”审批。
    培训:市“引导办”统一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统一派遣:经岗前培训后同意派遣的人员,由市“引导办”统一派遣前往服务的各区(市、县)“引导办”报到。各区(市、县)根据选聘人员专业特长、社区工作实际进行合理分配。服务地区(市、县)“引导办”组织选聘人员和服务单位按要求签定服务协议(附件3)。
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851)5283667,传真:(0851)5280278

附件:
贵阳市“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报名登记表.doc
贵阳市“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协议书.doc
贵阳市“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健康状况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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