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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区2011年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园林局副局长简章

更新时间:2011-11-23 热度:6961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南岸区、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名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处级领导干部。
  一、公选职位
  副处级领导职位
    重庆市南岸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1名;
  二、公选范围
  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3.参选正处级职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参选副处级职位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任职资格(任职时间统一计算到2011年12月):
  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任正处级,或任副处级职务满2年及以上的可报正处级职位。现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及以上的可报副处级职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五级职员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级职员满2年及以上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及以上的可报正处级职位;现任六级职员及以上职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及以上,七级职员满3年及以上的可报副处级职位。(专业技术职务需聘任在岗)
  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任大型企业的部门正职及以上职务,中型企业党政正职的可报正处级职位;现任大型企业的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中型企业党政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可报副处级职位。
  5.具有选拔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7.职位条件中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党龄应在3年以上。
  (三)职位条件
  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副局长:土建类、林业类、公共管理类及相关专业毕业,从事城市管理、行政管理、园林绿化、农林园艺等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
  特别优秀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报名的情形。
  四、公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报刊、网络等方式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30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公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重庆南岸网(http://www.cqna.com.cn)报名系统报名,录入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若信息填报有误或欲改报其它职位,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更改。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
  联系地址: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组织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区政府大楼5楼)。
  联系电话:023-62989162 ,62988290
  (三)资格初审
  12月1日—4日,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选办”)在网上报名系统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开始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职位。报考人员于12月5日—7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情况,资格初审合格者,自行打印自动生成的准考证(使用A4纸双面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每个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公共科目部分占70%,专业部分占30%。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公共科目部分以中组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从全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考试题库或市委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题库中提取。
  专业部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创意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根据岗位职能,组织专业人员命题。
  下列人员在笔试中予以加分:
  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的,加1分;
  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硕士学位的,加2分;
  具有国民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博士学位的,加3分。
  笔试成绩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http://www.cqleaders.com/)和中国重庆南岸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及面试
  在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面试人员与选拔职位名额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审和面试人员,如进入复审和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复审和面试。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人员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低于3:1的,该职位公选终止。
  区公选办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向本人说明原因,所空缺名额在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符合资格的应试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学习和工作简历、党龄工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角色体验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二者各占50%,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请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和中国重庆南岸网查询。
  (六)体检
  每个职位取综合成绩前3名参加体检,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按照《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体检暂行办法》,由区公选办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缺席出现缺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和中国重庆南岸网公布。
  (七)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公选办组织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八)确定差额拟任人选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常委会(经开区党工委会)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任职经历、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讨论,每个职位票决产生2名人选提交区委全委会确定拟任人选。若区委常委会(经开区党工委会)集体讨论认为某一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空缺。
  (九)确定拟任人选
  召开区委全委会(经开区党工委会),由每位入围人选分别进行竞职演讲,并通过差额票决的方式每个职位确定1名拟任人选。
  (十)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和中国重庆南岸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一)聘任(任命)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拟任人选,与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或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完善相关手续后,正式到岗开展工作。
  五、相关待遇
  1、受聘人员在聘任期内享受聘任单位同职级领导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本人身份不改变,原工资作档案记载,予以保留。档案、人事关系及工资关系委托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聘任单位按有关规定为聘任人员办理社会保障手续。
  2、聘任期为一年,受聘人员在聘任期间表现优异,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明确处级领导干部身份。
  3、聘任期内解除聘任合同或聘任期满,没有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受聘人员的领导职务自然解除,受聘人员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可按原身份调区内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保留受聘前职级;原属企业单位人员的,自谋职业。
  4、任命人员任职一年后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所任职务。任命人员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可按原身份调区内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保留任命前职级;原属企业单位人员的,自谋职业。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区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选任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23-62988952。
  七、本《简章》由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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