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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平武县2012年农业相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12-03-31 热度:4215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加强平武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平府发〔2006〕169号)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本次将招聘17名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包括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见岗位要求。

2.年龄:招聘范围为非在职人员的,报考者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招聘范围不限的,报考者年龄须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报考教师职位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4.招聘岗位如下。

单位 招聘总数 职位代码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 备注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招聘范围 年龄
农业局 平武县农业局茶果站 5 1206016 专业技术 1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农学类及相关专业 不限 35周岁以下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平武县植保植检站 1206017 专业技术 1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农学类及相关专业 不限 35周岁以下
乡镇农技站 1206018 专业技术 3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农学类及相关专业 不限 35周岁以下
林业局 四川小河沟自然保护区 6 1206019 专业技术 2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林学类及相关专业、国际商务专业 非在职 30周岁以下
乡镇林业站 1206020 专业技术 4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林学类及相关专业 非在职 30周岁以下 具有林业工程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8岁以下
大印镇农业服务中心 1 1206023 管理 1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不限 非在职 30周岁以下
平南乡农业服务中心 1 1206024 管理 1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不限 非在职 30周岁以下
水观乡农业服务中心 1 1206025 管理 1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不限 非在职 30周岁以下
泗耳藏族乡农业服务中心 1 1206026 管理 1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不限 非在职 30周岁以下
土城藏族乡农业服务中心 1 1206027 管理 1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不限 非在职 30周岁以下
木座藏族乡农业服务中心 1 1206028 管理 1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不限 非在职 30周岁以下

5.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已被招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条件

(一)报名时间:2012年4 月 5日至2012年 4月 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16—8829042)。

(三)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平武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须双面打印,在本公告附件4下载)。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在读证明(且必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单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供关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证明;本公告同意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报考者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50元/科/人,进入面试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人。

(四)报名要求

1.报考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报考相应岗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一)资格审查: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在无专业限制的岗位中,可征求报考者本人意愿调剂,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经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面试成绩×40%(教育系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除招考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面试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外,其余的笔试、面试均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一)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统一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按招聘岗位分为教育专业技术岗位、医务专业技术岗位、护理专业技术岗位、其他岗位四种类型。考试内容为:

教育专业技术岗位:《教育学基础知识》;

医务专业技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专业技术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于2012年 4月25日— 27日到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报考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入笔试考场,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2年5月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政务网、平武党政网、平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和内容: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教材由面试考官组提供。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平武政务网、平武党政网上公布。

(三)政策性加分

根据团中央、原人事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精神,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

同时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公共科目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公共科目成绩)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干部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

六、体检及政审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县人社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政审。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及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应聘者报考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平武党政网、平武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凡有举报的,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凡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人社、编制部门为拟聘人员办理编制、核定工资、人事代理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者在平武工作的期限不得低于五年。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编制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在三年内取消准于其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工作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816-8825391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电话:0816-8822252 (县纪委、监察局)

十、本公告由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平武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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