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本次将招聘18名农业畜牧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
1、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中师)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仅限本县户籍或生源);
2、黔东南州外2012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且服务期(截止2012年7月8日)满一年及以上,户籍不限。
(二)招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8日以前出生),35周以下(1977年7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7月8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规定;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 7月8日仍在岗(含2012年已经签约)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职位
招聘单位 | 职位代码 | 招聘岗位类型 | 招聘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丹寨县环境监测站 | 42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环境监测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环境工程、环保类、环境科学类、化学类、水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治理工程、环境监测与治理、环境保护与监测 |
丹寨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49 | 专业技术岗位 | 植保植检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植保植检植物保护、植物检疫、植物保护 |
丹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 50 | 专业技术岗位 |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质量检测 |
丹寨县果蔬站 | 51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果树\蔬菜业服务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园艺、果树、蔬菜生产与营销、食用菌与蔬菜、作物生产技术、园艺技术 |
丹寨县草地畜牧业发展中心 | 52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财务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会计及相关专业、财务会计类 |
53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畜牧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草业科学类、畜牧、动物医学类、畜牧兽医类 | |
丹寨县茶产业中心 | 54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茶产业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植物保护、园林、茶学、园林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 |
龙泉镇农业服务中心 | 55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农业、畜牧服务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园艺、动物科学、动物生产类、动物医学类、农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 |
排调镇农业服务中心 | 56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农业、畜牧服务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农学、动物生产类、农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 |
兴仁镇农业服务中心 | 57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农业、畜牧服务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动物医学类、畜牧兽医类 |
58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水产类、水产养殖类 | ||
雅灰乡农业服务中心 | 59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农业、畜牧服务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动物医学类、畜牧兽医类 |
60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质量检测 | ||
南皋乡农业服务中心 | 61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农业服务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农学大类、农业技术类 |
长青乡农业服务中心 | 62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农业、畜牧服务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农学大类、农业技术类 |
63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动物生产类、动物医学类、畜牧兽医类 | ||
丹寨县中药材办公室 | 91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中药材种植管理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中药材种植、药用植物、药用植物栽培与加工、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药材生产技术、现代中药技术、中草药栽培技 |
丹寨县科技局 | 92 | 专业技术岗位 | 从事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农业经济管理类、农林管理类 |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 7月8日至 7月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丹寨县行政中心一楼
3、报名要求:
(1)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聘用单位的一个职位(乡镇幼儿园、乡镇卫生院、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丹寨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等有多个招聘单位的<详见职位表>,待政审考察合格后,按报考职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③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往届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须提供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四项目”人员须提供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县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⑤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⑥报考人员预先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丹寨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填写要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每人100元。
(二)报名资格审查
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按照《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名和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丹寨县人社部门印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方法
(一)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聘用单位的一个职位。考试方式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①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②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二)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2012年 7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丹寨县行政中心一楼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考试。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由丹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5日上午 9:00 — 11:00。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丹寨县县城所在地,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围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2、面试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由丹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简章》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考生报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直接进入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丹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丹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确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总成绩计算
①需进行笔试考生的总成绩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②直接进入面试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及体检人员的确定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职位入围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县丹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非丹寨县)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 7月8日仍在岗(含2012年已经签约)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三)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供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七)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九)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六、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是否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商用人单位后定。参加面试考生全部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同时考取几个县或州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社部门正式行文聘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到其他县市。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考生填写、提供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以及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等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丹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5-369506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855-3611547 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