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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2年下半年全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农业相关专业公务员公告

更新时间:2012-08-14 热度:306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重庆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本次整个重庆市将招聘40名农业相关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一)在报名开始日(2012年8月17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在报名开始日(2012年8月17日)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非重庆市常住户口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7日至1994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7日至1994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狱医及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

(二)其它要求:

1.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8月17日。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2007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4)现役军人;(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7)未在2012年8月17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选派大学生;(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考方式

招考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限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和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考生,下同)、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报考的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竞争,分别录用。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职位、指标、拟任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

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2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3)。

地区部门 招录机关 职位名称 招考指标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政治面貌 2年基层工作经历要求 面试比例 其他要求 职位描述 复审报名资格的地点 办公电话
万州区 万州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综合管理 1 本科及以上 本科:风景园林专业、园艺专业、观赏园艺专业、植物保护专业
研究生:风景园林学专业、园艺学专业、农业推广硕士(园艺)专业、植物保护专业
不限 不限 1:2 不限 从事风景园林绿化管理及相关工作 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州区政府大楼418房间) 58221920
万州区江南新区党政办公室 规划建设管理 1 本科及以上 本科:城市规划专业、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建筑学专业、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工程造价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建筑工程管理专业
研究生:城市规划专业、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建筑学专业、风景园林专业
不限 不限 1:2 不限 从事规划建设工作
黔江区 黔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参照) 动物卫生监督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动物医学类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相关监管执法工作 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江区城西七路49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79221619
黔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参照) 兽医实验研究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动物医学类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相关监管、调研工作
涪陵区(81名) 涪陵区水利管理站(参照) 水利工程技术管理 2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水文与水资源专业、农田水利工程专业、水务工程专业
研究生:水文学与水资源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水利工程专业、农业水土工程专业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水利水电项目技术论证与审查、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检查 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号楼会议室(涪陵区兴华中路64号) 72232700
涪陵区榨菜办公室(参照) 质量监督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食品工程类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榨菜质量监督管理
涪陵区农业执法支队(参照) 农业执法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法学类、植物生产类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及相关工作
涪陵区种子管理站(参照) 财会管理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经济类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财务及相关工作
涪陵区种子管理站(参照) 检验管理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植物生产类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种子检验及相关工作
北碚区 北碚区畜牧兽医局(参照) 技术指导 1 本科及以上 动物医学类 不限 不限 1:3 2010、2011、2012年毕业生 从事技术指导工作 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北碚区云华路168号五楼514室) 68866054
北碚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参照) 经济
统计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经济学类 不限 不限 1:3 2010、2011、2012年毕业生 从事经济统计工作
北碚区农村经营管理站(参照) 会计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经济学类 不限 不限 1:3 2010、2011、2012年毕业生 从事会计工作
长寿区 长寿区农业渔政综合执法大队(参照) 农业环保执法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农业环境保护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资源环境科学专业
研究生: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环境保护和农业园区规划等相关工作 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 40259961
长寿区农业渔政综合执法大队(参照) 综合管理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文秘专业、应用语言学专业、秘书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
研究生:汉语言文字学专业、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经济秘书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公文处理等相关工作
长寿区农业渔政综合执法大队(参照) 财务管理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财会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专业、审计实务专业、会计专业、财务会计专业
研究生:财务管理专业、审计专业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江津区(59名) 江津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参照) 农业执法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植物生产类 不限 不限 1:2 不限 从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江津区小西门大有正街1号) 47530416
47271251
合川区 合川区种子管理站(参照) 检验检测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植物生产类 不限 不限 1:2 不限 从事种子检验检测 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22室(合川区南津街江城大道236号) 42756680
合川区供销合作社(参照) 经营管理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 不限 不限 1:2 不限 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
永川区 永川区农机监理站(参照) 农机安全监理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农业工程类、机械类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8房间(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 49822423
永川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参照) 农业执法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法学类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梁平县 梁平县财务结算中心(参照) 专项评审 1 专科及以上 专科:工程造价专业、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园林工程技术专业、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监理专业
本科:工程造价专业、工程造价管理专业、园林专业、园林工程专业、园林工程技术专业、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监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
研究生:建筑与土木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资产评审等工作 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梁平县梁山街暗桥街50号) 53224015
城口县 重庆市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参照) 林业管理 1 本科及以上 林学类 不限 不限 1:2 不限 保护区建设与管理 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六楼) 59225936
重庆市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参照) 动物管理 1 本科及以上 本科: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专业、动物科学专业、动物医学专业、动物生物技术专业
研究生:临床兽医学专业、兽医专业、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专业、兽医学专业、基础兽医学专业
不限 不限 1:2 不限 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
丰都县 丰都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参照) 防治检疫 1 本科及以上 本科:林学专业、森林保护专业、植物保护专业、动植物检疫专业
研究生:森林保护学专业、林业专业、植物保护专业、植物病理学专业、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专业
不限 不限 1:3 男性 从事林区野外作业、机械操作工作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都县第二行政办公大楼1008房间) 70605626
云阳县 云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参照) 行政管理 2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环境工程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环境监察专业、农业环境保护专业、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环境科学专业、资源环境科学专业、环境生态工程专业
研究生:环境工程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环境科学专业、环境管理专业、环境管理与经济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不限 不限 1:2 不限 从事环境执法监察工作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阳县双江街道杏花路60号602办公室) 55128411
万盛经开区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综合管理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中国语言文学类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文稿起草和调查研究 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新田路27号) 48263201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林业管理 1 专科及以上 林学类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林业资源管理、农林发展规划等工作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经济管理 1 专科及以上 经济学类、金融类、财政学类、经济与贸易类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政策调研、业务管理等工作
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农机管理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农业工程类 不限 不限 1:3 不限 从事农机安全管理
万盛经开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参照)
市政管理2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风景园林专业、园林工程专业、园林专业、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
研究生:风景园林学专业
不限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1:3 不限 从事园林管理工作
市农委 市农委机关 综合管理1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不限 不限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1:3 不限 从事政务管理、文字综合材料修改与审定工作 市农委人事劳动处(北部新区黄山大道186号) 89133182
89133183
市农委机关 综合管理2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不限 中共党员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1:3 不限 从事干部与专家管理工作
市农委机关 农机管理研究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农业机械化工程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机械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系统工程专业 不限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1:3 不限 从事农业机械化理论研究和管理
市农委机关 审计管理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审计专业、审计学专业、独立审计与实务专业、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专业、政府审计理论与实务专业、审计理论研究专业、会计专业、会计学专业、资产评估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企业管理专业、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财政学专业、税收学专业、税务专业、金融学专业 不限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1:3 不限 从事审计管理、控制监督研究
市农委机关 防疫检疫管理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预防兽医学专业、临床兽医学专业、基础兽医学专业、兽医专业、兽医学专业 不限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1:3 不限 从事动物疫情信息分析研究及管理、应急预案与实务研究
市农委机关 执法监督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法学类 不限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1:3 不限 从事农业立法执法监督与研究
市档案局(馆)(参照) 保护技术处 档案保护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文物保护技术专业、应用化学专业、档案专业、科技档案专业、植物保护专业 研究生: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生物防治专业、农业推广硕士专业 不限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1:3 不限 从事维护档案管理 市档案局(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大楼506房) 63895175
保护技术处 档案保护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本科:文物保护技术专业、应用化学专业、档案专业、科技档案专业、植物保护专业 研究生: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生物防治专业、农业推广硕士专业 不限 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1:3 不限 从事维护档案管理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2年8月17日9:00至8月22日24: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者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www.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栏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2.初审报名资格。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职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应及时下载并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考信息表,供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和考察时使用。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并打印本人的报考信息表,供资格复审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未审核通过的,可在8月24日24:00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职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招考区县、市级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1、2。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8月26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公务员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上述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8月26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下同)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3楼301房间)申请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的工作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人员,于2012年9月10日9:00-9月14日24: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者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除公安法医职位外,招考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各招考职位面试比例(详见附件1、2)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考指标。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职位,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在201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之间进行。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比例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详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于2012年10月下旬发布的笔试成绩等有关事宜公告中所列地点)接受招录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的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初审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此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确有困难的,经招录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部门同意,可在考察之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限少数民族人员报考”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少数民族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少数民族证原件有困难的,可以通过审查身份证及户口薄上所载民族等方式予以认定)。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2012年11月2日至11月10日之间进行。体能测评人选依据体能测评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体能测评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前,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规定人数时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各区县公安、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当地区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分别与当地公安局、林业局组织实施,对于招录指标较少的区县,也可以委托其他区县代为组织实施;报考监狱人民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市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报考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市交委具体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体能测评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评当天。体能测评的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果。

(四)专业科目考试

在市公务员局监督指导下,市教委、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统计局、市环保局所属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需在面试前(2012年11月2日至11月10日之间)开展专业科目考试(详见附件1“其它要求”栏)。

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专业科目考试人选依据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市政府外事侨务办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依据招考指标不超过1:20的比例确定;市外经贸委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依据招考指标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市环保局所属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依据招考指标按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按照招考职位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比例,若进入专业科目考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专业科目考试。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面试总成绩的30%(市政府外事侨务办除外),其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70%+专业科目成绩×30%。在专业科目考试的第二天内,由招考市级部门公布专业科目考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在2012年11月11日(市司法局2012年11月10日、11日两天)进行,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面试人选依据面试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市教委、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统计局、市环保局所属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的面试人选,在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比例以考生两项合计成绩(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若达不到招考职位面试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考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出现招考职位减少指标的情况,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应当场告知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外事翻译、公安法医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不减少招考指标。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09〕151号)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某一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保留该职位1名招录指标,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还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天同类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

面试结束后,除报考有专业科目考试的招录职位外,以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市政府外事侨务办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市教委、市外经贸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所属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40%。

招录单位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上述成绩和名单也可于面试结束2日后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在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之间进行。体检人选依据总成绩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考指标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上述2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体检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其他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录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57号)及《关于做好我市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公局发〔2011〕2号)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招录机关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本公告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同时通过张榜、本区县(市级部门)网络、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对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报考单位、招考职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及各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录用审批与试用

录用审批前,若出现拟录用人员不符合招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时,其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招录机关可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递补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本招考公告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从新录用公务员到招录机关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根据国公局函〔2011〕5号文的规定,取消录用决定将载入个人档案。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是面向社会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社会关注,政策性强,各招考区县、市级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在招考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考试录用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录机关,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考1年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

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档案。

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报考的次年起计算)不得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

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

(一)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以及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体检报到等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2年10月下旬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

(二)为方便考生选择报考职位及招录单位审查专业,我们编撰了《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2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供考生及招录单位参考。

(三)为方便考生报考和社会各界了解本次考试录用相关程序规定,我们编写了《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012年下半年修订)》,请在正式报名前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下载学习。

招考过程中,对于《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012年下半年修订)》没有涉及或者没有解答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023-86868837。

2.笔试考务及减免考务费咨询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

3.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612、023-86868663。

4.涉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直接按附件1、2中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招考区县、市级部门。

(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面试、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中“政策法规”栏查询。

(五)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重庆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2012年下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一览表.xls

2.2012年下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一览表.xls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2年下半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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