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针对远郊县(市)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工资待遇偏低、人才外流问题凸显的现状,已启动“欠发达远郊县(市)引才聚才”计划,优先发展生态农业,并将适合此方面的人才纳入“成都人才计划”,入选者给予100万元的个人资助。通过建立多种渠道力促各类人才向远郊县(市)有序流动,确保欠发达远郊县(市)各类人才的优先发展、均衡发展。
针对远郊县(市)的发展现状,目前已修改完善了《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突破性提出“双放”措施放宽企业条件和个人条件,只要是当地重点企业或新兴企业,即不作税收额度要求、不受产业范围限制,个人条件从“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放宽到“副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经认定后,可享受安家补贴(3年内每人每月1000元)、财政奖励和保障服务。对重点企业引进的初中级外来务工人员,由当地政府参照本地务工人员标准,提供社保、医保、子女入学等基本保障。
结合远郊县(市)“兴二优一”的产业发展战略,成都对“成都人才计划”的入选者给予100万元的个人资助,并将该计划向生态农业领域适当倾斜。同时,成都已出台《成都市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办法》,将远郊县(市)农业高层次创新人才纳入《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和《成都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适用范围,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吸引高层次人才,成都市委组织部将每年安排人才创新项目资助经费(2012年为20万元),专门用于远郊县(市)人才工作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