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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2年湄潭县面向“四项目人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更新时间:2012-11-15 热度:3701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落实中共遵义市委组织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编委办公室《关于遵义市事业单位招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2】140号)精神,确保我县环保组织机构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验收要求,经湄潭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环保工作人员5名、面向在湄潭县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公开拟招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以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符合直聘条件的人员选岗后剩余岗位数,在报名前湄潭县人社局公布职位数为准),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各农业服务中心将面向“四项目人员”招聘4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考单位、岗位及学历、专业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备注
湄潭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 监察员① 管理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湄潭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 监察员② 管理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环境监察、法律、法学  
湄潭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中心站 工作人员 管理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化学、应用化学  
湄潭县环境保护局环境宣教中心 工作人员 管理人员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湄潭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中心 工作人员 管理人员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茅坪镇农业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 管理人员 2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
西河乡农业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 管理人员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
新南乡农业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 管理人员 1 专科及以上 不限 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

二、公开招考的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岗位招考对象为截止2012年11月1日在湄潭县服务期满2年以上(含2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六)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2);

(七)外县在编人员(限报环保类岗位)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属工勤身份的在编人员(限报环保类岗位)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2、在湄潭县的乡(镇)、村(社区)(不含湄江镇)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经核实可免试优先选择面向“四项目人员”招考的岗位。

3、上述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四项目人员”选岗后剩余的岗位实行公开招考,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岗聘用。

四、公开招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组织工作由招考办负责,招考办设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日—11月22日共3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录用调配股。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和缴纳的费用: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定向报考面向“四项目人员”招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由县引导办或项目办出具的载明服务单位、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和各年度考核情况的证明。

(4)外县在编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签暑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在编属工勤身份的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签暑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考务费共计150元。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填写《湄潭县2012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1份;《报名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楚,若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填写内容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在《报名表》招聘单位栏统一填写“乡镇事业单位”。在《报名表》中要粘贴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岗位合并计算)比例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县招考办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招考办负责。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程序的全过程,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本次报名资格条件,将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招考办负责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

(1)笔试内容

报考环保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涉及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生态环境、环境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11月25日(星期日)上午 9:00——11:30。请考生提前20分钟入场。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视为自动放弃。以上时间请考生切记并务必遵守,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笔试时间的前一天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准考证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票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及时公布。

2、面试

根据报考各岗位人员笔试成绩和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向“四项目人员”招考的计划招聘人数为总计划招聘人数(10人)减去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符合直聘条件的“四项目人员”数。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面试时间:2012年11月29日(星期四)上午 8:30开始,考生7:45分入场,迟到15分钟(8:00分以后)不得入场,未按时入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地点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上述事项请考生切记并务必遵守,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招考办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即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可以复查一次。

最终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者,由招考办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人选。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由招考办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县招考办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不合格者,由招考办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人选。

若连续三年优秀符合直聘条件的“四项目人员”按招考程序体检或者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可从进入面试的“四项目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七)择岗

1、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四项目人员”优先选岗;

2、其他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 “四项目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自主择岗,岗位为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四项目人员”选岗后剩余的岗位。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并由招考办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考办将拟聘人员相关资料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若拟聘用人员报名资格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为不合格的,将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不再安排递补人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六、纪律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公招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

0852—4227336 (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 0852—4221467 (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

1、湄潭县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湄潭县2012年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报名表(附件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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