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8)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截止2012年12月31日,合同期限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
《简章》及《岗位一览表》于2013年1月18日至2月17日发布。
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如因应聘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8日至2月2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如遇休息日报名工作照常进行,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诚信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在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大厅(金沙县长安路弯弯桥水上办公楼一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抽调专人负责报名工作。
3.报名事宜:
应聘人员根据《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金沙党建网、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金沙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用A4纸打印后,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6张。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交报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调整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招考办公室负责考试考务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书目和考试范围,也不指定和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申论》占40%,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60%+《申论》考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