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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岑巩县2013年乡镇农业相关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更新时间:2013-02-05 热度:678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2013年应届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2、截止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4、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cg.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岑巩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cg.gov.cn。)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7日—19日(周日不休)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岑巩县新兴一小一楼教室。

3、职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④现仍在服务期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村干部报考人员需持当地乡(镇)党委出具的2013年2月19日前任职材料、目前仍在职材料、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

⑤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

考生可预先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dn.gov.cn)、岑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cg.gov.cn/)下载《岑巩县2013年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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