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榕江县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将招聘3名植物保护、农学、动物医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往届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具体条件以职位表为准),中专(中师、技校、职高、高中)学历报考者仅限本县户籍。
2、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且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
3、部分职位仅定向招考聘用2013年1月19日以前担任本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村干,且截止报名时仍在职的基层工作人员。
4、部分职位仅定向招考聘用由省级以上统一选派且现仍在榕江县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这些职位的报考人员服务期(截止2013年1月19日)需满1年及以上。
(二)招聘职位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类型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 专业技术人员 | 专业技术岗位 | 10 | 3 | 中专及以上 | 植物保护、农学、动物医学 | 平廊洞、两汪各一人 |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1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4、村干部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