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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桐梓县2013年乡镇农业相关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更新时间:2013-02-20 热度:649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核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经招考办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人员;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届大中专毕业生;现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9、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10、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交招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材料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示,并在桐梓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研究是否聘用。

十、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2013年应届毕业生,待其取得毕业证后,再按照相应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本招考简章由桐梓县公开招考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6656687  6653262(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852-6622973(纪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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