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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蒲江县2013年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更新时间:2013-03-17 热度:6911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二)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13年5月6日-7日8:30-18:00。

2.复审地点:蒲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鹤山镇大北街45号)。

3.复审方式: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报名表、一张免冠照片和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县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2013年5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面试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该职位不再递补。

4.面试不收费。

5.总成绩公布:2013年5月16日前通过蒲江县公众信息网公布(http://www.pujiang.gov.cn)。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依据招聘职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人员由县人才办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行业或职位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职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二)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六、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如系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则上应在蒲江县工作5年后,方可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三)管理及待遇。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激励政策。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在蒲江县招聘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县人才办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

(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在蒲江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和纪律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蒲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28)88524685

监督电话:蒲江县纪委(监察局)(028)88522215

附件:蒲江县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蒲江县欢迎你(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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