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提前提取学籍档案,若需要提档函,请考生自主到仪陇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开具提档函。
2、资格复审
2013年5月4日—6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到仪陇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组织考核人员。某岗位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三)考核
由仪陇县人社局牵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仪陇人社网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公示期内若有以真实姓名反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
2013届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体检、资格审核、考核,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聘用。
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待遇与管理
1、本次属编制内考聘工作人员,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转为正式在编人员。
2、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3、已确定的招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在2013年8月1日前不能办结招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4、被聘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考聘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是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lrs.cn)。因报考者不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十一、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仪陇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817-7216861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817-5158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