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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市自流井区农业相关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6)

更新时间:2013-04-18 热度:1767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若所报考的岗位代码内包含有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选择用人单位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流井区事业单位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招考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其中,201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招考岗位要求规定的资格证,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和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自流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自流井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自流井区最低服务期不低于3年。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自流井区事业单位二〇一三年上半年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流井区监察局:0813—8111407)。

十一、本公告由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自流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8200481

自贡市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附件:自流井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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