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铜梁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铜梁县将招聘10名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林学类、水产类、草学类相关专业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招聘名额 | 招聘条件要求 | 面试比例 | 备注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
环境监测站 | 环保 | 专技 | 十二级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1:2 | 专业科目为管理知识 |
镇街农业中心 | 农技 | 专技 | 十三级 | 10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 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林学类、水产类、草学类 | 1:2 | 专业科目为管理知识 |
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9日。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本简章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9日);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已经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5月20日)前取得,或者能够在2013年8月2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公招计划表》);
5、符合报考岗位的身体要求;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县2012年四季度公招预聘用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