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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3年文山州富宁县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更新时间:2013-05-18 热度:7285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考试方式为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以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试方式为面试的岗位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不符合该岗位条件的,笔试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一次递补;面试的岗位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安排一次递补。

2.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进行资格复审。非普通招生计划大专以上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云南省高等教育学历、学位查询报告”。非普通招生计划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文山州教育局相关学历认证报告。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在州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于8月25日以前完成。

(一)确定人选

只笔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综合成绩并列,按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    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只面试的岗位,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综合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需重新进行面试确定。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核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行业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体检结果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填报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合并招聘的岗位由县人社局与招考岗位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确定具体的聘用岗位)。

七、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所有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由于必须点击“同意”方可进入报名界面,故考生一旦开始报名即需受相关承诺的约束,若违背承诺则按相关处罚条款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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