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公告》规定的程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届时由州农业局指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 2 013年7月29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考核按《公告》规定,采取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于8月1日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按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中的聘用规定办理。人事关系委托人才中心代理。
十、组织、监督
文山州农业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考核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详见《201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本《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监督电话: 0876—2123313(文山州纪委监察局)
文山州农业局联系电话:0876-2195832,0876-2197561,
联系人:梁玉仙、何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