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考生还须持本县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原件1份;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经州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还需出具所在地人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7.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的往届毕业生除外),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由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职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hp.gov.cn/)公告栏等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人员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工作由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入闱面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无法接通等导致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入闱面试考生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黄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黄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黄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hp.gov.cn/)公告栏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