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开考要求及方式:
(1)本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1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部分紧缺岗位放开开考比例),按笔试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加分政策: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普米族、苗族、彝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笔试加分照顾。
2、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教材中的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为主。笔试考试用书不指定,请自行到书店购买。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即客观题),以百分制计,考试内容比例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
笔试考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必须携带户口薄原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或实作):面试(或实作)内容以考察综合知识为主,以百分制计。
(1)按笔试总成绩加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或实作)人员(若笔试总成绩加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或实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是1:1或不足1:1和在1:1—1:2之间的也要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达到或超过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含最低分数)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
面试(或实作)时,考生必须出具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七天向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六、体检及招聘
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合成分(若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根据招聘岗位数,按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在监督组指导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公布第一榜;进入面试(或实作)人员公布第二榜;参加体检人员公布第三榜;拟招聘人员公布第四榜。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招聘手续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定办理人事代理。
七、招聘纪律
1、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通知考生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监督组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组成,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秘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人社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对在报名时无理取闹、妨碍报名工作、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本公告由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德钦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www.dqdq.xxgk.y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