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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区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更新时间:2013-06-20 热度:605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二)其他要求

1. 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 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考生请于2013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区委党校报名。区人才交流考试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3-47272805,023-47271189,023-47521482。

(二)报名材料

1. 考生请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江津区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4),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到江津区委党校报名。考生本人无法前往报名的,可将上述资料交与被委托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交一份《江津区201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5),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2.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供与报考类别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与要求相符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校期间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确定为拟聘人员后签订)。

3.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按报考岗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

1. 报考附件1、附件3的考生(不含报考附件3区体育运动学校和区网络传媒中心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区体育运动学校摔跤岗考核30秒绕八字,30秒站立技术动作,30秒跪撑技术比赛;田径岗考核竞走的专门练习,800米技评。

区网络传媒中心播音主持岗,考核采取现场播报和现场主持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播音主持水平及形象、气质、普通话等水平。

2. 报考附件2的考生采取说课的方式考核专业技能。说课内容在江津现行中学教材中抽取。

考核时考生用普通话作答,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在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

(二)考核成绩计算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出现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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