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分规定:由于我县部分岗位已专门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招考,故不再执行加分政策。
(四)考试时间:公共科目考试于2013年7月28日上午8:30-11:30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于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地点:公共科目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请各考生于2013年7月22日至26日前自行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领取准考证(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专业技能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的信息资料,提供的证明材料要与报名信息一致,届时若有资料信息不符的人员,将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将处本人5年内禁考沧源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罚。
(二)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专业技能考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三)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专业技能考试具体实施办法,于7月20 日前报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四)根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文件精神,今年各事业单位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可以免笔试进行招聘;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本科学历以下岗位的免笔试,笔试成绩按报考其岗位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
(五)要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市直单位及其他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情况,可登陆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查询,网址:www.lincang.gov.cn。
联系人:赵学龙 电话:7123234
周万婷 电话:7125380
冯若黎 电话:712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