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
(2)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各种获奖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必须真实、准确);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照片5张。
(三)资格审查
2013年7月15日,市农委考试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需达到 3:1 比例方可进行考核。若确因特殊情况达不到3: 1比例的,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降低比例进行考试考核招聘。
(四)考核
1、考核时间: 2013年7月17日。
2、考核地点:遵义市农业委员会会议室
3、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采取现场答辩和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农委考核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专业知识水平、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市农委考核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政审
主要了解其遵纪守法和在校或原单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有无奖惩等情况。政审不合格人员,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由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市农委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完善聘用手续。
四、本简章由遵义市农业委员会公开考试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定。
五、纪律要求
在考试考核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全程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2-8926798(遵义市农业委员会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2-8662655(遵义市人社局事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