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7AHR资讯 >> 事业单位招考 > 浏览正文

[云南]曲靖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5)

更新时间:2013-06-27 热度:7991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二)面试

1.面试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曲靖市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在规定网站公告的面试方案有关内容。

3.有关事项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3)面试总分为100分,若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曲靖市农业局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曲靖市农业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曲靖市农业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应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曲靖市农业局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曲靖市农业局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资讯快速搜索

急聘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