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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院-6月13日洪雅县畜牧兽医局2011年引进人才公告

更新时间:2011-06-10 热度:4669 来自:四川农业大学

为大力实施人才立县计划,促进洪雅现代畜牧业强县的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并报批,洪雅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四川农业大学引进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紧缺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专业和名额
畜牧兽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相关专业3名。
二、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勤奋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11年毕业生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认可并遵守本《公告》的规定和约定。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⑵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⑶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⑷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⑸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⑹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者,均不得报名和引进。
三、引进人才待遇
对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编制在洪雅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财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按同级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执行,并享受洪雅县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今17:30。
2、报名地点:四川农业大学12教底楼会议室。
3、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1年毕业生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发表的相关文章或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经学校核准盖章的学科成绩单复印件;本人自荐(本人基本情况、学校表现等);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同底正面一寸彩照3张。
4、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报名人员免收报名费。
五、资格审查。
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雅县畜牧兽医局于报名结束后3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若出现弄虚作假,即使聘用以后发现,立即解聘,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考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雅县畜牧兽医局按引进岗位及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考核人选。
    七、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考核对象。考察主要采取征求学校(单位)意见,以及与考察对象和有关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调阅考察对象档案等方法进行。凡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聘用
1、此次公开引进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编制、工资、聘用、人事代理等有关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2、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引进人才工作由洪雅县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引进人才纪律,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及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洪雅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37403037  37410296  
传    真:028-37403537   QQ:37174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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