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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理工学院(筹)2012年招聘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方案

更新时间:2012-08-16 热度:6351 来自:贵州大学

贵州理工学院(筹)是经教育部同意筹建,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创建的以普通高等学历本科教育为主,服务于贵州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为贵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较高专业素质、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省属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筹建贵州理工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2〕6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创建贵州理工学院的批复》(黔府函〔2012〕94号)、《关于贵州理工学院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批复》(省编办发〔2012〕12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理工学院筹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贵州理工学院(筹)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2012年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92名,管理人员35名,教辅人员14名,辅导员14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2、3。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能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下列要求:

1.应聘人员大学本科及研究生均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并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和其他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的,必须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必须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我院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2012年8月23日-9月1日(周末不休)

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蔡家关蔡关路1号贵州理工学院(筹)行政楼5楼组织人事组办公室。市内可乘坐33、69、308路公交车抵达。

联系人:卢文雄、欧阳德君

联系电话:0851-8210708,8210709

2.材料要求:

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纸质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1)《贵州理工学院(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用信封装好;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由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其他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6)应聘辅导员和需具备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岗位的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应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对该岗位调整或取消。应聘专任教师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但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4.报名人员初审合格的,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1.由贵州理工学院(筹)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理工学院(筹)网(http://www.gzit.edu.cn)上公布。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在贵州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理工学院(筹)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理工学院(筹)网(http://www.gzit.edu.cn)上公布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理工学院(筹)网(http://www.gzit.edu.cn)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理工学院(筹)网(http://www.gzit.edu.cn)上公布。

面试内容:学生辅导员和管理人员的面试主要测试其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性;专任教师的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包含试讲环节)。

面试分值:满分100分。

具体面试安排和要求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理工学院(筹)网(http://www.gzit.edu.cn)上公布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增加岗位业务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理工学院(筹)网(http://www.gzit.edu.cn)上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理工学院(筹)网(http://www.gzit.edu.cn)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递补体检人员。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增加岗位业务能力测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具体事宜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理工学院(筹)网(http://www.gzit.edu.cn)上公布。

(五)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未毕业的在校学生及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5)2012年9月1日之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隐瞒有关情况的。

(8)在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gzsjyt.gov.cn)和贵州理工学院(筹)网(http://www.gzit.edu.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3)各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例如中共党员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贵州理工学院(筹)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理工学院(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210708,8210709

联系人:卢文雄、欧阳德君
监督电话:0851-8210706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理工学院(筹)商贵州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

1.贵州理工学院(筹)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2. 贵州理工学院(筹)2012年面向社会招聘管理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3. 贵州理工学院(筹)2012年面向社会招聘教辅人员、辅导员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4. 贵州理工学院(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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