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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5-6日广元市苍溪县农业局校园专场招聘会信息

更新时间:2017-04-01 热度:6564 来自:四川农业大学

专场时间:2017年4月5日14:00 专场时间:2017年4月6日9:00

专场地点:4-A306专场地点:4-A303

请有意愿的同学届时携简历参加宣讲会!

注:本次专场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农业及动医动科相关专业学生

根据有关人事招考政策和《苍溪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68名脱贫攻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苍溪县2017年引进脱贫攻坚人才岗位共168个。专业目录及岗位信息详见附件2。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学历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其中,报考县级事业单位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3.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对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截止2017年7月31日。

(五)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

(六)我县范围内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4月9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填写《四川省苍溪县公开引进脱贫攻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地点:苍溪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西段230号,县委机关院内)。

网上报名人员登录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ncx.gov.cn)下载《四川省苍溪县公开引进脱贫攻坚人才报名登记表》(1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填好后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xxrcb@126.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岗位)”。

其中,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资格审查

2017年4月10日—4月14日,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发送考试通知。网上报名人员考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应试人员获得各项荣誉、发表著作、研究成果等证明资料一并随附)。

(三)综合考试

1.考试方式。此次人才引进主要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其中,报考县级事业单位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秘等岗位要增加写作能力测试。增加写作能力测试的,写作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折合为总成绩。

2.考试要求。接到考试通知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在苍溪县城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考试成绩和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五)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签订引进人才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政策待遇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引进人才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为5年;聘用到县级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为5年,大学本科生为8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下同)、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下同)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县财政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用人单位给予硕士研究生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的“引进人才岗位津贴”(享受期为10年,下同)。

(四)新参加工作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管理岗位的,分别确定为八级B类职员、七级B类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分别聘任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愿意来苍溪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到本县对口单位工作,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六)用人单位对引进的人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适当安排异地业务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

(七)对引进人才带来的创新创业项目,可按《苍溪县招商引资系列优惠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八)引进到企业的人才,薪酬按照同类事业人员标准上浮30%。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脱贫攻坚人才工作在苍溪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0839-522373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5220368

监督电话: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0839-5229025

附件:1.四川省苍溪县公开引进脱贫攻坚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2.苍溪县2017年公开引进脱贫攻坚人才专业目录及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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