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有关事项
1、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每名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的需有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二本及其以上证明)、报到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白底免冠彩照3张。
3、此次招聘不受报名人数限制,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考生所报单位的岗位进行笔试、面试,遴选出优胜者进入政审、体检、考核。
(四)考试、考核、录用
1、笔试、面试。凡报名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方法采用笔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采取“交谈、提问”等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原则按岗位数的1:2进入面试,报名不足1:2的岗位也可以等额进入面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高低遴选出优秀者进入考察、考核(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则加试面试确定最终人员)。所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予以公示,并在办理录聘用手续时报送市人社局。
2、组织政审。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政审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到毕业生所在系、班、学生处考察该生读书期间的表现。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县级主管部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作为意向性拟聘用人选。
3、组织体检。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检查,体检严格按照现行《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4、录用。政审、体检均合格者,拟录用人员单位在7月15日前将所有资料(包括学籍档案)报县人社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县人社局于7月3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市人社局办理有关录(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该生正式签定一年期聘用合同(试用),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在30日内送人社部门鉴证。
5、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三、招聘组织纪律
(一)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到的笔试、面试,按照有关考务、考纪严格规范组织。要做到精心组织,坚决避免工作失误,对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失误甚至弄虚作假的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昭通市纪委、昭通市委组织部、昭通市人事局等部门联发的昭市人通〔2003〕27号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二)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录用工作,报名、考试、体检及其它事宜均在通知时限内进行,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准参加昭通市组织的招聘考试。
四、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整个录(聘)用工作,在巧家县招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人社、农、水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
(三)已参加各类就业考试的人员可以参加本次考试,但对取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拟录用资格的人员,本次招聘均不再录(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