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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道真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人员简章(4)

更新时间:2013-07-05 热度:7070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县招考办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应、往届毕业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学籍档案的;

7、有本《简章》第二条第(十)项规定的情形的;

8、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1、县招考办依照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及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公示7天。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成绩高分优先原则在公布的岗位表中自选岗位,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人员上岗前参加人事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并按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文本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报道真自治县人社部门鉴证。

3、在指定的时间内不参加岗前培训、拒绝签定《聘用合同》或指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的事业单位招考。

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因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公招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未尽事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咨询电话:0852-578201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2-5820893(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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