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值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8月11日
上午:0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县招聘办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均参加面试。
(1)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职位不再递补体检。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2012年6月1日以来招考(聘)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特岗教师。
2、没有考核依据(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