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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3年贞丰县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

更新时间:2013-08-02 热度:951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二)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总成绩中(折算前)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3、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加5分;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贞丰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加2分;

5、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三)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贞丰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上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提供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具(父母)绝育证明和有效《绝育证》、有效《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贞丰县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服务期满省级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岗的须持“县项目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贞丰县户籍的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分申请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或与面试相结合,按职位分类考试。县电视、文化馆专业职位按照“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即为相应职位实考人数的平均分,笔试成绩在相应职位平均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成绩在相应职位平均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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