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3年10月9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到蒲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蒲江县鹤山镇大北街45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5.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013年10月31日前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
6.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1:2,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复审名单与笔试成绩同时在蒲江公众信息网(http://www.pujiang.gov.cn)上公布。
2.复审时间:2013年11月1日-5日9:00-17:00。
3.复审地点:蒲江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蒲江县委组织部,蒲江县鹤山镇大北街45号)。
4.复审方式: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报名表、一张免冠照片和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县人才办会同县人社局、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4.面试不收费。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总成绩公布:通过蒲江县公众信息网公布(http://www.puj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