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办组织和实施。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仅为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第三纪工委对整个面试过程实施监督。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是否进入体检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市林业局(园林绿化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由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考生要关注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
九、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考办具体负责实施,成立考核(政审)组,考核(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