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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都匀市2013年统一面向基层人员招聘乡镇农业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3-09-11 热度:805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进一步加强都匀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我市统一面向都匀市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都匀市将招聘10名农业相关专业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单位代码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招聘职位类别 招聘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大专 本科
10009 都匀市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 01 专业技术人员 8 大专及以上 农林牧渔大类 农学大类 凯口镇、墨冲镇、河阳乡水族、基场乡、奉合水族乡、沙寨乡、良亩乡、石龙乡各1名,具体职位由拟考察人员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择。
10011 都匀市乡镇林业站 工作人员 01 专业技术人员 2 大专及以上 不限 不限 江洲镇、沙寨乡各1名,具体职位由拟考察人员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择。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13年9月11日,由省、州统一选派在都匀市服务期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及“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1年以来(以招考年度为准)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经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含选调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

2、2011年以来经州批准我市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截止到2013年9月1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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