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都匀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我市统一面向都匀市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都匀市将招聘10名农业相关专业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单位代码 | 招聘单位名称 | 招聘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招聘职位类别 | 招聘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
大专 | 本科 | ||||||||
10009 | 都匀市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01 | 专业技术人员 | 8 | 大专及以上 | 农林牧渔大类 | 农学大类 | 凯口镇、墨冲镇、河阳乡水族、基场乡、奉合水族乡、沙寨乡、良亩乡、石龙乡各1名,具体职位由拟考察人员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择。 |
10011 | 都匀市乡镇林业站 | 工作人员 | 01 | 专业技术人员 | 2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江洲镇、沙寨乡各1名,具体职位由拟考察人员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选择。 |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13年9月11日,由省、州统一选派在都匀市服务期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及“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2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1年以来(以招考年度为准)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经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含选调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
2、2011年以来经州批准我市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截止到2013年9月1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