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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邛崃市2013年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5)

更新时间:2013-09-12 热度:1144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5.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折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2013年11月6日进行。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比例开考。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3开考比例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按1:2比例进行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由招聘主管机关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第三十条(二)款规定办理。岗位调整情况于2013年11月7日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七、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lrsldj.gov.cn/)公布。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本市。

九、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邛崃市纪委(监察局)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8-88779220

咨询电话:028-8879128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邛崃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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