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24:00。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笔试考试报名费: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于网络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内(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泸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电话:0830-8192892)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报名表
成功缴费后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3年11月4日9:00至11月9日10:3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条件等要求应相符。考生报名前可通过政策咨询电话询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5.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zlxrsj.gov.cn/)。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取消招聘的岗位不调剂、不改报,退还考生报名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编码2013221001---2013221134)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他岗位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2013年11月9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11月15日9:00前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查分的,请于2013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1月20日在该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