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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潼南县2013年四季度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

更新时间:2013-11-13 热度:5195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二)面试

面试由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岗位需要,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比例为1:2。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专业)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新闻中心记者岗位实行专业科目测试与面试合并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资格(学籍、毕业证、职(执业)业资格证及专业要求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业绩(或毕业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潼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nrsj.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拟聘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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