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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潼南县2013年四季度公开招聘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3-11-13 热度:5194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潼南县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潼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其中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潼南县将招聘1名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贮运与加工、水产养殖专业,1名农业气象专业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类别及等级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专业科目笔试方向
年龄要求 学历及专业
县农委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检测岗位 1 专技12级及以下 2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贮运与加工、水产养殖专业 农学类相关知识
县气象局 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 预警信息管理岗位 2 专技12级及以下 30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气象学、气候学、农业气象专业 天气学原理和动力气象相关知识

备注:1、招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2、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11月26日。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一览表》);

5. 招聘人员须在潼南服务5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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