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人员应按资格复审通知携带打印的《绵阳市2013年下半年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单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本公告同意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于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达到服务期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其它专业者,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通过资格复审考生现场发给《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地点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者,收取专业科目考试费80元。
3、报考者在专业科目考试当天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及指定的考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4、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5、专业科目考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3的,参考者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符合开考比例的其他所有岗位的最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于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第五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