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定向到县外或定向本县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毕业生学籍档案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以前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
5.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式人员;
6.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因未修完相关课程等原因不能毕业(以获得毕业证书为准)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由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务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公示栏、务川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其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在接到通知15日内不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弃权,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有关政策、待遇
1.从外县到我县就业的毕业生,按新的户籍管理优惠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2.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十)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以县公招领导小组通知为准,请关注务川自治县政府网站和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四、本简章由县公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简章没有明确的事项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五、纪律要求
在公开考试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聘用时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电话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
咨询电话:0852—5622606 5622357
监督电话:0852-5621141(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