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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3年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公开考核招聘专业人员简章(2)

更新时间:2013-12-19 热度:466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25日—12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填写《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通过电子方式发送到招聘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各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送的电子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天内给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的回复。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分别考核聘用。

(四)资格复查

应聘人员提供相应资格纸质件原件,在考核前交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查。

四、考核

由重庆市农业委员会、招聘单位共同成立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技研发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职称、科研成果及发表文章等排序确定);

体检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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