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测评)。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测评。测评一般采取面谈的方式。也可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由用人单位采取专业知识(技能)测评的方式。
5、考察与体检。根据测评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业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了解。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体检。
6、公示及审批。对符合引进条件且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引进(聘用)相关手续。
五、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贵州省黔南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贵州省黔南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有关引进事宜将发布在黔南州人力资源网 (www.qnrc.gz.cn,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4—8223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