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毕节市林业局林业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拟从各县(区)林业系统考聘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考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通过考试择优调动的原则;
(三)严格实行编内调动的原则;
(四)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
二、考聘计划
(一)市林政资源管理站工作人员1名,
(二)市林业种苗站工作人员1名。
三、考聘方式
报名人数与考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比1,比例不够的相应减少考聘计划数。考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考聘人员。
四、考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2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69年2月1日后出生);
(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基层林业工作经历;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五、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一)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
(二)尚在试用期内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委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市林业局政务公开栏发布公告、向各县(区)林业局发函。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地点:市林业局人事科(学院路林业局405室)。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各县(区)林业局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考聘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党委或党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