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确定。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仁寿县政府网
http://www.r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无异议的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本人2014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仁寿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2.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政策待遇
(一)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动手续。
(二)具体奖励、激励政策按《仁寿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试行办法》、《仁寿县人才激励试行办法》执行。详情请查询互联网。
凡在仁寿县服务期未满5年的,离开前须退还补贴。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仁寿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8-36444444
咨询电话: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028-36201339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19203
仁寿县教育局:028-36201045
仁寿县卫生局:028-36235252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