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校际交流合作,探索推进国际化进程。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泰国、芬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20多个国家的大学和南京大学等国内高校开展交流,在若干领域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互派交流师生。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被云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文明单位”,被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命名为“省级文明学校”,被昆明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学校紧紧围绕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和战略主题,按照“超常规、跨越式、追赶型”发展思路加快建设和发展,抢抓机遇,科学谋划,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质量,积极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和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建设全国同类高校领先、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而努力。
二、招聘计划
单位 | 岗位类型 | 需求专业 | 学历或职称要求 | 需求人数 |
农学院 | 教学、科研 | 农产品加工及储藏工程 | 博士或正高 | 1 |
教学、科研 | 兽医学 | 博士或正高 | 1 | |
生命科学与技术系 | 教学、科研 | 生态学 | 博士或正高 | 1 |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愿意长期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贡献。
3.符合岗位要求,能胜任教学、科研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
4.具有正高职称者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下(1964年3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下(196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四、招聘时间及方法
1.招聘时间:2014年3月—12月
2.应聘方法:博士、正高人员直接与学校联系应聘。
五、考核和聘用
学校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及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经考核,学校研究同意聘用后,人事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六、待遇
(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特殊人才待遇由学校与引进人员协议商定。
(二)年度计划内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正高人员一经聘用并签订《昆明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1.正高待遇:学校给予22万元人民币引进费(其中,住房补贴和安家费17万元人民币,以项目形式申报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人民币);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配备工作电脑一台;优先聘任到教学、科研等重要岗位;在科研、出版、参加学术活动等方面给予支持。引进人员需在学校工作满8年,不满年限的按照与学校签订的《昆明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进行违约赔偿。其中脱产学习进修(包括出国访问)超过6个月的,该段时间不计入服务期。